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来源:沈阳日报 2023-02-07 09:19

  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公告的方式,对因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未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的王红梅等驾驶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依法享有的权利进行了告知。现公告期已过,王红梅等驾驶人均未提出陈诉和申辩,未提出听证申请,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对上述驾驶人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现依法公告送达《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本公告期限为六十日,期限届满视为送达。

  被处罚人可以自行到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登录"交管12123"APP查询处罚决定信息。被处罚人可自行到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

  被处罚人应在法律文书送达后十五日内到盛京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规定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如不服从处罚决定,被处罚人应在送达《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后,次日起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查询被处罚人的行政处罚决定相关信息及权利和义务,可登录沈阳市公安局官网"交管公告"《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对王红梅等驾驶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告》。(网址http://gaj.shenyang.gov.cn/bmfw/jtgl/jggg/202302/t20230203_4384031.html)特此公告

  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2月7日

编辑:pd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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